各教学单位:
为强化教学规范,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学校继续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所有课程的期末试卷、期末考试题及标准答案、试卷分析和成绩单等。
二、检查内容
按照《河北经贸大学试卷质量评估表》(附件1)中的指标体系,重点检查四部分内容:
(一)试卷命题质量。主要检查是否启用试题库、AB卷命题重复率和难易相当程度、试卷题型、试卷难度、试卷容量和试卷形式等方面。
(二)试卷评阅质量。主要检查是否流水阅卷、阅卷是否准确公正及阅卷的整洁度。
(三)成绩评定质量。主要检查平时成绩的评定依据和成绩区分度是否合理。
(四)试卷管理质量。主要检查试卷分析和试卷装订归档是否规范。
三、检查组织
本次检查由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两个环节组成。
(一)教学单位自查
开课教学单位开展自查,时间为第2-3周,即9月5日开始,9月14日结束。检查形式由各教学单位视实际情况确定,如教师自我复查、教师间互查和组织专人检查等不同方式。检查者负责填写所检查课程的《河北经贸大学试卷质量评估表》,和电子版一并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将组织安排、实施过程、检查结果和改进措施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填写《学院(部、中心)试卷检查情况分析总结表》(附件2),于9月19日前把所有课程的试卷质量评估表、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分析总结表及相关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
(二)学校检查
由教务处、督导组组成若干检查小组,深入到各教学单位进行全面系统地检查,着重检查各教学单位试卷检查情况,随机抽查试卷与自查结果的吻合度,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等方面。
四、有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试卷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好各项检查要求,组织力量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通过专项检查,查找和纠正问题,围绕试卷质量提出行之有效的改进方法,务求取得实效。
附件: 1.河北经贸大学试卷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2.学院(部、中心)试卷检查情况分析总结表
教务处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