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5级学生校内转专业的通知》安排,学校于8月31日—9月6日组织开展了校内转专业(跨学院、批次)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入学院同意,学校批准,决定对刘贵针等366名2015级学生进行专业调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9月7日-9月9日)。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上述同学将原专业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交齐后,请于9月12日9:00-10:00到教务处学籍科(第一办公楼222)办理学籍变动手续。过期不办理手续的,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转专业学生办完手续并选课后到转入学院报到,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联系电话:0311-87655613,王老师
教务处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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