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6-09-07 点击量:
 

学与统计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人文学院、信息技术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部分本科专业大类招生与培养实施方案(试行)》(2013年修订)有关规定,学校自即日起开始2015级(会计学院工商管理类为2013级)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分流工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在总结以往专业分流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做好2015级(工商管理类2013级)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分流工作,并于2016920日前将分流办法、计划分流结果(包括学号、姓名、学院、专业、班号)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学籍科(一办222)。因受教学资源制约,分流后的班容量上限为47人,原则上不得突破原有的班数量

教务处

201697


Copyright © 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河北经贸大学北三教C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