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攻读双学位试行办法》(校教字[2014]47号),学校于本学期组织2017级本科生双学位修读申请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双学位修读申请时间为9月7日~9月11日。拟申请攻读双学位的学生自9月7日(第一周周五)起在本学院报名,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于9月11日(第二周周二)前将本院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送申请修读学院教务办公室,经接收双学位学院教务秘书审核签字盖章后一份双学位接收学院留存、一份报教务处综合办公室(一办212)备案,同时提交汇总名单(附件1)的电子版。
2. 双学位修读以跟班方式进行,被批准后即可根据双学位教学计划在网上进行选课,不明之处可以咨询双学位专业开设学院,自己上网无法选修的课程请于9月11日到教务科(一办228)选课。
3.关于免修课程的规定,参见2017级《教学一览》 “关于双学位教学计划的说明”。
4.凡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其修业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附件:1.双学位修读申请汇总表
2. 河北经贸大学攻读双学士学位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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