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实行辅修专业制度的意见》(校教字[2014]48号),学校于本学期组织2017级本科生辅修专业修读申请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辅修专业修读申请时间为9月7日~9月11日。拟申请辅修专业的学生自9月7日(第一周周五)起在本学院报名,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于9月11日(第二周周二)前将本院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送申请修读学院教务办公室,经接收学院教务秘书审核签字盖章后一份接收学院留存、一份报教务处综合办公室(一办212)备案,同时提交汇总名单(附件1)的电子版。
2. 辅修专业以跟班方式进行,被批准后即可在网上进行选课,不明之处可以咨询辅修专业开设学院,自己上网无法选修的课程请于9月11日到教务科(一办228)选课。
3.学校所设本科专业原则上都可作为辅修专业。辅修专业不单独制订教学计划,一般为各专业的专业主干课,学分要求见《教学一览》有关规定。
附件:1.辅修专业修读申请汇总表
2. 河北经贸大学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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