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为充分调动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和推动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表彰在基层教学管理工作中尽职尽责、业绩突出的基层教学组织和个人,按照《河北经贸大学基层教学管理评优办法》(冀经贸教〔2020〕35号),现开展2023年度基层教学管理评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参评范围和名额
基层教学管理评优设“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基层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两个奖项。
(一)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参评范围为全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各系(教研室),评选不超过15个。
(二)基层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参评范围为全校各教学单位的教务秘书、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各教学管理部门和教辅部门从事教学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处级干部),评选不超过40人。其中,教务秘书评选10人,其他人员评选30人。获得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系(教研室)主任直接推荐为基层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不占名额。
二、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
1.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各教学单位可推荐1~2个系(教研室)参评,参评的系(教研室)填写《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附件1), 撰写工作总结(包括组织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研教改成果等内容,不超过5000字),提供支撑材料,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提交。
2.基层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各单位可推荐1名教务秘书和1~2名其他教学管理人员参评,参评人员填写《基层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
(二)评选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拟获奖的基层教学组织和个人。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参照《基层教学组织评优量化指标》(附件3)进行评审;基层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根据个人年度工作业绩评审。
(三)学校审议通过
拟获奖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议通过,发文公布。
三、表彰奖励
学校对获奖的基层教学组织和先进个人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每个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给予5000元建设经费支持,对基层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给予500元奖金奖励。
四、时间要求
11月13日前,各单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4)和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附件1)、《基层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报教务处办公室(一办208室,联系电话:87655649),电子版发送至jmjsgzb@126.com。
附件:1.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
2.基层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基层教学组织评优量化指标
4.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