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工作将于8月26—27日(第一周周六、日)进行,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学生,并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缓考科目
补缓考的考试科目为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设的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中无法组织补缓考的课程除外)。
二、补缓考资格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修读课程的成绩不及格(未达到60分)的、按照学校规定已办理延迟考试手续的学生可参加补缓考考试。
2、旷课、缺实验、缺考、违纪、作弊及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均不可参加补缓考考试。
三、补缓考安排
1、各学院负责通知相关学生务必于8月11日前在教务系统中核对本人的考试科目,并进行补缓考考试确认。若补缓考信息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2、开放选修课、视听说类课程、会话类课程、以论文(设计)等形式结课考核的课程的补缓考工作由归口教学单位负责安排,报教务处备案,须于8月27日前完成。其他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并提前公布。
2、8月21日(第一周周一)起,学生可登陆教务系统查询课程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若补缓考科目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4、各学院务必通知到相关学生凭有效证件按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补缓考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阅卷和成绩登统
所有补缓考科目于8月30日前完成阅卷和成绩登统工作,以方便学生及时选课。
五、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教学考务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33号)。
联系电话87655665、87326015。
附件:学生补缓考科目核对及考试确认流程(请点击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2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