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8号),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鉴定。请计划今年下半年申请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于12月29日下午5点前向教务处高教研究室(一办215室)提交下列结项材料一式3份。包括:
1.《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
2. 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3. 项目研究成果原件(1份)和复印件。成果要与申报项目有关。
特别说明:2013年以后立项的教研项目将严格按照《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8号)办理结项。
课题负责人需同时提交结项报告书和项目研究报告的电子版至gaojsh@heuet.edu.cn。
附件:河北经贸大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教务处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