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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通知(3.22)
来源:高教研究室 发布日期:2016-03-22 点击量:

 

 

各处级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已开始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课题申请者要仔细阅读《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以下简称申报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与资格、《课题指南》等相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课题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本年度只设重大(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

3.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1425日之后出生)。

4.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30-50万元、重点课题35万元、一般课题18万元,青年基金课题18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2万元。

5.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6.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7.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申报办法(见附件)。

 

二、报送材料要求
  1.课题评审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报材料包括:

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5份。《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原件”字样,以便识别。

3.课题申请人于2016411下午4点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室(一办215室),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1477864769@qq.com。联系电话:87326042  

 

附件: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1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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