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学校决定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同时,要求各教学单位制定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采取学校检查和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在教学运行方面,应全面检查师生上课、出勤情况;在教学保障方面,应检查教室保障情况和实验室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
(一)学校检查
由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在各教学点进行检查。学校教学督导组负责对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
(二)教学单位检查
各教学单位要在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检查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情况,并到本单位承担教学和学生上课的地点进行实地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请各单位及时反馈和解决。教学检查中发现教学事故,请及时将事故详情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
(三)教学检查内容
1.深入教研室,充分做好授课准备
检查教学准备情况。检查课程安排情况、任课教师到位情况、教材到位情况、教研室工作计划、各教师授课计划、听课计划和教案准备情况。
2.深入课堂,听课、看课
检查教学秩序。授课教师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学生上课出勤率、遵守课堂纪律等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授课计划、教学任务与课表的落实情况。其中,要求任课教师尤其是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至少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遇停电或多媒体教学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应采用板书教学,保证课堂教学正常进行;学生选课后又调整课表的教师,学院或教师务必及时通知学生,以免造成上课地点或上课时间不一致的现象。
检查教学材料。授课教师携带教学材料情况(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教案、讲义、点名册等)、学生携带教材或参考资料情况。
检查教学质量。授课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反映最新研究成果;教学方式灵活,采用研讨式、参与式教学等情况。
3.深入实验室,实地考察
检查实验实习制度、安全制度;听看实验课程,检查实验课堂教学记录等情况。
二、制定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各教学单位要研究制定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
(一)具体内容和要求
1.制定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包括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等。
2.制定听课计划。包括教研室听课总计划和教师听课具体计划(写明被听课教师、课程、节次和时间等)。
3.制定本学期授课计划。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作业标准及课外辅导的具体安排。(见附件1)。
4.统计课程考试形式及平时成绩评定依据。各单位教务秘书要将本单位归口课程的考试形式、平时成绩比例及评定依据等进行统计和整理。平时成绩应注明所选择的考核形式及各部分占比,如:考勤、作业、随堂测验、期中考试(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自行组织期中考试)、实验、课堂讨论和论文等,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提交。有关课程考试形式及平时成绩评定依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任课教师于18周将平时成绩表复印件提交给所在教学单位。(见附件2)。
(二)要求与说明
1.以上所有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经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由教务秘书于9月12日前统一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电子版同时上传到虚拟教研室。
2.涉及教务系统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务处信息中心,电话:87655970。
3.教研室和所属教师要遵照执行以上各项计划,学校将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教务处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