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七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16〕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额
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0项。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校教字〔2015〕79号)文件要求,本次推荐项目从获得2015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的一等奖奖项中产生。
二、注意事项
请相关负责人仔细阅读《第七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附件1),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三、申报要求
申请负责人请于2016年9月15日上午11点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一办212房间)。同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至gjsh87326042@163.com。
1.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2);
2.《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一式5份)(附件3);
3.《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一式20份)(附件4);
4.《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效果实践检验报告》(报告内容2000字左右,报告要有实践检验单位的意见。一式5份)(附件5);
5.支撑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支撑材料包括:成果有关立项、结项、鉴定的证书、证明和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论文、论著及说明成果水平、教育教学实践效果的相关材料。支撑材料不提交纸质版材料。
联系电话:87326042
附件:
1.第七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
2.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3.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4.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5.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效果实践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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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