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工作将于2017年9月9日至11日进行,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学生,并积极做好补、缓考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所提供的考试科目为上学期所开设的课程(网络视频课、实践教学环节中无法组织补、缓考的课程除外)。
二、考试资格
1、上学期修读课程的成绩未达到60分的、按照学校规定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可参加考试。
2、旷课、缺实验、缺考、违纪、作弊及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均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考试安排
1、所有考试科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并提前公布。开放选修课、视听说类课程、会话类课程、以论文(设计)等形式结课考核的课程的补、缓考考试工作由归口教学单位负责安排,须于9月10日前完成。
2、学生可登陆教务系统查询课程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也可下载附件1自行查看。若考生查询到考试课程与其实际补、缓考课程不符,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3、各单位务必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补、缓考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补、缓考机会。
四、阅卷和成绩登统
因涉及到学生选课,所有考试科目须在9月12日前完成阅卷和成绩登统工作,确保学生能按时选课。
五、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教学考务管理办法》。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务科(87326015)。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学生考试安排
教务处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