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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级本科生攻读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籍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7-09-05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攻读双学位试行办法》(校教字[2014]47号),学校于本学期组织2016级本科生双学位修读申请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双学位修读申请时间为96911日。拟申请攻读双学位的学生自96日(第一周周三)起在本学院报名,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于911日(第二周周一)前将本院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一式两份)报教务处学籍科,同时提交电子版。教务处根据生源情况确定独立开班的专业,并于912日在教务处主网公布。未能独立开班的专业,学生可改报其他专业或在该专业所属学院指导下跟班选课学习。

2.被批准攻读双学位的学生,到开班学院按照双学位教学计划进行书面选课,经教务秘书签字确认后上网选课,自己上网无法选修的课程请于913日到教务科(一办228)选课。学生上网选课后,学分费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3.关于免修课程的规定,参见2016级《教学一览》 “关于双学位教学计划的说明”(P523页)。

4.凡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其修业年限不得少于四年。学生因故不能继续修读双学位时,应向开班学院提出申请,并到教务处办理停修手续。

附件:1.双学位修读申请汇总表

      2. 河北经贸大学攻读双学士学位申请表

                                        教务处

     20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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