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实践教学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8-01-11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放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

在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1.实验室钥匙要由专人负责,关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2.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等。水龙头要关紧,水、暖管道不要有漏水现象。

3.妥善管理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

4.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物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加强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放假期间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对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需贴封条。

(二)放假期间确需使用实验室,须提交使用申请(一式两份),经实验室所在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注意以下事项:

1.因教学、科研需要,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2.寒假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包括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值班或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

3.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电加热设备,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安排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加强对所辖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对重点部位、贵重仪器重点防范,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所在教学单位、教务处和有关领导汇报。

三、做好放假期间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凡放假期间新进仪器设备的教学单位,要做好设备的接收、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同时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教务处

                                                                  2018110


Copyright © 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河北经贸大学北三教C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