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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19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实践教学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8-12-19 点击量:

教便201834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河北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及《河北经贸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校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大创项目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由学院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大创项目,并择优推荐申报校级大创项目,按项目优先顺序填报汇总表(申报数额见附件1),同时鼓励立项院级大创项目。学校进行复核评审,确定校级立项,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大创项目。

二、立项要求

1.大创项目申报主要面向大一、大二、大三在校生,大四学生因临近毕业不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大创项目实行团队制,每个项目团队人数原则上3-5名,项目负责人1名。每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有未结题项目的不再参加本次申报。

3.每个项目可配备指导教师1-2名,目前有指导项目未结项的,本次不担任指导老师。

4.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至201912月前完成。

5.凡获得学校立项支持的项目须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把参加大赛作为项目结题条件之一。

三、经费资助

项目经费由学校专项经费列支,按照每个项目3000元的标准将经费统一划拨至各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统筹管理,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果。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2019228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各一式一份提交至一办220,电子版至3365923240@QQ.com

联系人:张红娜 电话:87656716

附件:

1.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额分配表》

2.《河北经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河北经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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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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