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办事指南

【文件】选课流程及注意事项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25 点击量:

选课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选课流程

1. 预选

     


2. 正选

     


3.补退选

     

 注:三轮选课结束后,请同学们新的学期上课前再次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询,以保证开学第一周正常上课。同学们如果需要打印个人课程表请于“补退选”阶段结束后再打印。

 

二、选课注意事项

1.选课前学生应全面了解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认真阅读《学生选课操作指南》,熟悉选课操作方法,可以通过《教学一览》了解本专业须修读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分,安排好选课计划(方案)。下学期开学后,学生应在第三轮选课结束前查看自己的个人课表,确认个人选课结果。

2.普通本科学生不得选择高职本科课程。

3.体育课需要通过选课系统自选项目。学生必须按照本班课程表推荐上课时间选择体育项目。为避免可能出现的选课冲突,建议同学选课时先选中体育课板块课再选其它课

4.学期总学分限制。每人每学期选修课与必修课的学分之和最高不得超过35学分。学生选课时一方面不要少选、漏选,以免延误学习进程;另一方面也要量力而行,否则会加重学习负担。

5. 选修跨专业拓展课程除教学一览上列出的课程外,还包括本专业之外其他专业开设的课程。需选修此类课程的学生,建议先通过选课界面内的“课程介绍”或咨询学院,了解所需先修课程后再选课,要注意课程的先行后续关系,同时要考虑自己有无学习该课程所必需的基础,避免盲目选择,如外国语学院与艺术学院的课程。经第一周试听不合适的,应在补退选结束前退选,选课结束后不再办理退课手续。

6.重新学习课程的选课,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补退选”环节进行。选课方法为:(1)进入“重修或补修选课”,根据课程名或课程代码查询需要重新学习的课程,点【跟班重修】选择低年级已开课程;(2)若低年级未开该课程,或因冲突不能选课,可在网上通过【我要报名】进行重新学习报名,教务处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增开重新学习课程修读班。重新学习课程选课时应注意学分覆盖问题。

7.成绩记载。选课完成后,教务系统自动生成各门课程中选学生名单。没中选的学生,因无法记载成绩,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选课后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及考试的学生,系统自动将其该课程成绩按“0”分记入本人成绩档案中,这将对其申请双学位、申请跨年级修读及综合测评等产生不利影响。

8.密码保管。学生必须保管好选课密码,选课完成后,务必退出选课系统,以免别人误操作。

9.选课期间,学生要注意查看个人登录界面下的通知栏,了解选课网上公告、通知及其它相关信息,如遇问题及时向本学院反映。

10.特别提醒各学院做好毕业班学生的学分核查工作,查漏补缺,以免因课程学分问题影响毕业。

 

 

教务处      

2021619日    

Copyright © 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河北经贸大学北三教C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