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6〕23号)要求,现就落实教育厅2026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实验室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牢安全底线红线,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特别是责任事故发生。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健全管理体系。各单位要完善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制度,全面压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责任。
(四)强化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将安全宣传培训贯穿教学科研全过程,培育深厚校园安全文化,通过常态化、多元化培训提升师生风险辨识、规范操作及应急处置能力,尤其做好初次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准入教育与应急培训,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开展专项排查
1.实验室专项风险排查。各单位组织各实验室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1),逐房间排查主要风险点,填写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做到“一室一表”。在此基础上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模板见附件2),动态更新。
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3)以及《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6〕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年初已完成的安全隐患弱项排查整改情况,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短期无法整改的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不销账。年初弱项排查中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须在自查报告中单独说明整改进展。
3.更新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动态更新本单位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对研究内容、危险源类型及数量等发生变化的实验室,要再次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重新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及级别。各单位要严格审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情况,并将实验室分级分类汇总表随本年度自查报告一同报学校备案。
(二)学校复查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重点对立行立改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短期无法完成整改隐患的责任人落实和整改方案制定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及时整改或未制定可靠整改方案的实验室,将责令实验室立即停止使用,完成整改后方可开放使用。
(三)省教育厅专家组“回头看”
省教育厅将通过组织高校互查和专家重点调研等形式,对实验室自查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核查安全风险台账管理、隐患排查整治及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落地落实情况。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6月8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6年)》(附件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附件5)、《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2026年)》(附件6)、《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3197772@qq.com,纸质版文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一办220室)。
教务处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