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以及《河北经贸大学“人工智能+”新财经本科人才培养改革2.0计划》要求,进一步深化新财经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2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5月22日前(第十二周周五) |
各学院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并提交初稿及人才需求论证报告。 |
6月5日(第十四周周五) |
学校完成初稿的审核工作,并反馈修改意见。 |
6月18日前(第十六周周四) |
各学院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再次提交。 |
6月下旬 |
学校组织专家论证,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 |
7-8月份 |
编制《教学一览》,组织印刷。 |
二、编制要求
(一)编制依据
各教学单位根据《河北经贸大学202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冀经贸教〔2026〕8号)(附件1)编制2026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人才需求论证
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围绕我省八大主导产业人才需求,深入龙头企业开展广泛调研,充分论证专业培养目标与人才需求之间的契合度,每个专业提交1份人才需求论证报告(负责人签字盖章);人才培养方案如有变动,在征求校内外行业专家意见基础上,做好专业人才培养修订论证记录(附件2,学院留存备查)。
(三)加强人工智能课程建设和校企合作课程建设
各专业课程设置要充分体现人工智能赋能、跨学科交叉和产教深度融合,力求实现“所学即所用”,确保课程理论、实践、案例等内容紧跟产业发展需求,具备良好的适用性。开设人工智能赋能交叉融合专业课不少于15门,校企合作课程(标注“★”)不少于6门(其中专业核心课不少于2门)。省级、校级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核心课程中校企合作课分别不少于5门、4门,行业企业参与的实践学分占实践教学总学分比例不低于80%。
各学院至少50%的专业须按校级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建设要求编制人才培养方案。
(四)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学分占比
各专业要强化实践环节学分设置,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学分占比不低于总学分的30%,理工类专业实践学分占比不低于总学分的35%。实践教学要四年贯通,开设多种多样实践课程,将创新创业融入专业培养全过程,开设创新创业实践课程(标注“※”)不少于2门。在实践环节设计上,各学院要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和行业需求,积极创造条件,将专业实习、寒假社会实践与就业实践等环节在时间安排上连续贯通,实现培养过程与就业的有效衔接。
(五)开设全校选修课
鼓励各教学单位结合产业行业实际、教学改革和科研成果,开设1-2学分校选课。
(六)对口本科、ISEC、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参照执行。
(七)其他事项
202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理论课、实验课,原则上16学时为1学分。认知实习、专业调研、专业实习等实践类课程(教学活动),原则上2周为1学分。修订工作须在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上进行,遵守格式规范要求,并对专业简介、培养目标、能力素质模型、课程地图等进行凝练提升;人才培养方案修改变动之处请用颜色突出标识;各专业务必仔细核对人才培养总学分、实践学分等无误并满足相关要求,提交学分核对无误说明(负责人签字盖章);新开设课程,请填写附件3。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iaoxueke2023@126.com,签字盖章纸质版提交教务处教学科(一办221室),联系电话:87657599。
附件:
1.河北经贸大学关于202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表
3.新开课申请材料
教务处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