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习工作,规范实习管理,确保2025年本科生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
各学院需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带队教师的遴选,确定实习形式与方式,审核实习单位等工作,加强实习过程的检查与监控管理,组织落实2024级学生的认知实习、2023级学生的专业调研和2022级学生的专业实习工作。
1.2024级学生的认知实习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利用暑期完成,实习成绩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考核评定。
2.2023级学生的专业调研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自行安排,成绩由所在学院负责考核评定。
3.2022级学生的专业实习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自行安排,成绩由所在学院负责考核评定。
二、实习形式
根据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各学院可采用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两种形式。
1.集中实习。学校鼓励采取实践基地集中实习形式。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实习基地,优先安排学生到已建实习基地实习,加强与实习基地的沟通联系。
2.分散实习。适当采取分散实习形式,分散实习的单位应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内容较为齐全的单位。对采取分散形式实习的学生要严格考核,以确保实习质量。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选择实习单位的指导和管理,掌握实习单位的情况。
三、实习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生实习安全的重要性,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做好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和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实行“包联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实习情况,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实习结束后,学院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撰写实习总结报告,为今后的实习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四、实习材料存档
1.各学院于6月25日前,将签字盖章版《河北经贸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计划》(模板见附件1)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电子版发至邮箱283197772@qq.com。
2.各学院于10月31日前,须指派专人报送本单位的全部实习数据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并检查本学院2024-2025学年实习数据上报情况。
3.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河北经贸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2)及《2025年新建实习基地汇总表》(详见附件3)签字盖章纸质版、电子版和新签订的《实习基地协议书》复印件、PDF格式扫描件各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电子版发至邮箱283197772@qq.com。
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计划模板
2.河北经贸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总结模板
3.2025年新建实习基地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