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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在校学生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参加暑假期间实习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6-09 点击量:

各学院:

近期,我校计划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邮政企业”)合作组织在校学生参加暑假实习活动,现组织学生进行预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暑假期间进行,原则上不超过两周。

二、实习岗位及地点

1.邮政营业员。主要负责窗口收寄和投交、邮资票品出售、报刊收订、商品分销等工作。学生可初步了解邮政营业员岗位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流程。实习地点在邮政企业营业网点。

2.大堂引导员。主要负责营业网点厅堂引导分流、秩序管理、解答客户咨询等工作。学生可初步了解大堂引导员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实习地点在邮政企业金融营业网点。

3.客服受理员。主要负责受理邮政客户通过11185、11183渠道的来电处理工作,为客户提供业务办理、查询、咨询等工作。学生可初步了解客服受理员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实习地点在客服中心。

4.仓配作业员。根据仓库工作要求和操作规范,对所辖的商品进行收、发、存、退操作,为仓配业务运营提供有效支撑。学生可初步了解仓配作业员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实习地点在物流仓储项目。

、实习人员范围

主要面向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四、报名方式

学生自愿报名并填写邮政企业实习大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各学院汇总后,于6月12日前报至邮箱283197772@qq.com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报名为预报名,邮政企业提供的具体实习岗位名额尚未最终确定,报名不一定最终录用,后续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与企业最终提供的岗位名额进行匹配。

  1. 各学院加强学生实习期间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2. 实习期间,邮政企业将为参加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 实习期间不提供实习补助,食宿、交通问题自行解决。

    4. 鉴于邮政企业不具备安排住宿的条件,请有实习意愿的同学根据家庭所在地(XX市或XX县)或能够提供住宿条件的亲戚朋友所在地报名申请实习地点邮政企业将尽量就近安排各位同学的实习地点。

    5. 参加实习的同学应服从实习网点的管理和安排,全程参加实习期间的工作实践,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实习所在网点或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可以离岗处理相关事务。

    6. 实习结束后,邮政企业将根据实习学生的工作表现,出具《实习鉴定》。

    联系人:李晓丽,电话:0311-87656716

    邮箱:2831977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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