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我校计划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邮政企业”)合作组织在校学生参加暑假实习活动,现组织学生进行预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暑假期间进行,原则上不超过两周。
二、实习岗位及地点
1.邮政营业员。主要负责窗口收寄和投交、邮资票品出售、报刊收订、商品分销等工作。学生可初步了解邮政营业员岗位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流程。实习地点在邮政企业营业网点。
2.大堂引导员。主要负责营业网点厅堂引导分流、秩序管理、解答客户咨询等工作。学生可初步了解大堂引导员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实习地点在邮政企业金融营业网点。
3.客服受理员。主要负责受理邮政客户通过11185、11183渠道的来电处理工作,为客户提供业务办理、查询、咨询等工作。学生可初步了解客服受理员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实习地点在客服中心。
4.仓配作业员。根据仓库工作要求和操作规范,对所辖的商品进行收、发、存、退操作,为仓配业务运营提供有效支撑。学生可初步了解仓配作业员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实习地点在物流仓储项目。
三、实习人员范围
主要面向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四、报名方式
学生自愿报名,并填写邮政企业实习大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各学院汇总后,于6月12日前报至邮箱283197772@qq.com。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报名为预报名,邮政企业提供的具体实习岗位名额尚未最终确定,报名不一定最终录用,后续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与企业最终提供的岗位名额进行匹配。
各学院加强学生实习期间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2. 实习期间,邮政企业将为参加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 实习期间不提供实习补助,食宿、交通问题自行解决。
4. 鉴于邮政企业不具备安排住宿的条件,请有实习意愿的同学根据家庭所在地(XX市或XX县)或能够提供住宿条件的亲戚朋友所在地报名申请实习地点,邮政企业将尽量就近安排各位同学的实习地点。
5. 参加实习的同学应服从实习网点的管理和安排,全程参加实习期间的工作实践,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实习所在网点或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可以离岗处理相关事务。
6. 实习结束后,邮政企业将根据实习学生的工作表现,出具《实习鉴定》。
联系人:李晓丽,电话:0311-87656716
邮箱:283197772@qq.com。
教务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