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5〕25号),学校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推荐及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
(一)申报条件
1. 课程要求:申报课程须为列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课,鼓励建设期内将改革设计投入教学,边实践、边检验、边迭代。
2. 教学与考核方式:课堂使用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采用项目式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校内校外衔接等教学模式,探索并实施非标准答案考试等考核方式,突出对学生专业知识拓展、项目设计训练、解决问题全过程的记录衡量。
3. 教学成果:鼓励教师将课程建设与“四新”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人工智能辅助教学改革等结合起来,编写课程案例库和教材,基于改革实践申报教学成果,发表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论文。
4. 课程负责人仅限申请主持1门课程(同时参与不超过1门),成员一般不超过8人(不含主持人,每人最多同时参与不超过2门课程)。建设期内的省级创新创业课程负责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
5. 课程立项后须持续建设两年。建设满一年,开展中期检查,审核课程建设进展等相关材料;建设期满后开展验收认定,验收合格的,认定为省级专创融合课程;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将延长建设期一年,一年后验收仍不合格者自动淘汰。
(二)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自愿择优申报,不限名额,学校在申报基础上择优向教育厅推荐8门。
(三)提交材料
《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Word版和学院签字盖章纸质版、《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2)Word版。
二、2023年度省级创新创业课程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我校已立项建设的2023年度省级创新创业课程34门(附件5)。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课程建设进展、阶段性成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建设规划等情况。
(三)提交材料
《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附件3)、《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中期检查意见汇总表》(附件4) Word版,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签字的PDF扫描版)以及成果佐证材料。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教学单位收齐材料后,将附件1—4及其他佐证材料按教育厅通知文件中的材料报送要求整理,于5月6日12:00前将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ingmaokecheng@126.com,纸质版提交至一办217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宁馨 联系电话:87655963
附件:1. 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专创融合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
2. 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3. 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中期检查表
4. 河北省创新创业课程中期检查意见汇总表
5. 2023年度省级创新创业课程立项建设名单
6.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2023年度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