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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和评优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9-06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3〕14号),现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和评优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程序和名额分配

(一)自评自建

各基层教学组织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冀教高〔2021〕2号)(附件1)开展建设,对照《河北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达标备案

所有未达标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附件2),学校评审后推荐不超过基层教学组织总数40%(31个)进行达标备案,要求核定评估分数不低于60分。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情况见附件6。

(三)评优推荐

各教学单位在2023年度自评合格和2022年度已经达标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中择优推荐1个申报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在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中推荐,要求自评分数达到90分以上,填写《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3)。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基层教学组织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7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二、报送材料和时间要求

各教学单位填写《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附件4)、《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5),与《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附件2)、《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3),一并于9月15日前报教务处办公室(一办208室,联系电话:87655649),电子版发送至jmjsgzb@126.com。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

2.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

3.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

4.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

5.2023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

6.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和评优情况



教务处     

2023年9月4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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