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经贸教〔2020〕26号),学校组织2023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形式
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大创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学校负责对各教学单位验收情况进行审核,并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
二、结项项目范围
2021年度未结项的大创项目必须于本次完成结项验收(名单见附件1),否则将被终止。2022年度大创项目满足结项条件的可于本次结项(名单见附件2)。验收评审标准参照附件3。
三、结题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结题报告不少于5000字,全文总相似比(重复率必须小于30%)将作为结题的重要参考。纸质版一式1份,“单位评审意见”一栏由专家组填写,加盖公章。电子版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结题报告”命名。
2.成果材料。如: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纸质版一式1份,附于结题报告后。电子版以“项目编码-成果材料”命名。
3.各单位汇总《2023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公章。电子版以“单位-大创结题汇总表”命名。
注:所有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内容务必一致,信息正确。
四、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2023年5月25日前以学院(中心)为单位将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一办219。
附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