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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6月份组织本科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审核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28 点击量:

关于20236月份

组织本科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审核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36月份本科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审核要求及对象

各学院作为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审核主体,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依据《河北经贸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冀经贸学科〔202224号)及相应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照每位学生学业情况逐一审核,按时提交审核结果。

审核对象为:2023届本科毕业生(含第二学士学位辅修毕业生);往届未毕业、未授予学位但仍在学习年限或满足我校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

审核流程

新版教务系统中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模块现已启用,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和教务办公室主任均已授权,登录协同办公本科教务新系统即可使用。

(一)毕业资格审核

学院登录本科教务新系统,选择“毕业管理--毕业资格审核--主修专业毕业审核”进行毕业审核;对于系统审核不通过的,学院要对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学分转换和非学历学习成果认定、体测等情况逐一进行人工审核;学院负责人核查无误后,学院负责人再次登录毕业审核模块,给出学院毕业终审结论,详细步骤见附件1,同时提交附件2-3。

学校根据学院审核结果进行毕业资格复核,确定最终学生毕业名单

学位授予条件审核

学院登录本科教务新系统,选择“毕业管理--毕业资格审核--主修专业学位审核”进行学位审核,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通过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登录学位审核模块,给出学院学位终审结论,同时提交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附件4-5)。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学位授予审定,确定最终学生学位授予名单。

提交材料要求

(一)应届毕业生

1.毕业学位授予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2023届满足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学生名单》(附件2、《2023届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名单》(附件3)、《2023届能够毕业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学生名单》(附件4)、《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及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附件5),2.辅修提交材料:《河北经贸大学辅修提交材料》(附件6

(二)往届毕业生

1.毕业资格提交材料:《结业证》,《河北经贸大学核发毕业证审批表》(附件7,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毕业生登记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2份,《成绩单》(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2份,小二寸蓝底照片两张(与学信网电子图像一致,背后注明班级、学号、姓名)。

2.学位授予提交材料:《河北经贸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8,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毕业生学位评定书》(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2份,小二寸蓝底照片2张(与学信网电子图像一致,背后注明班级、学号、姓名),单独申请学位证的需提交两份《成绩单》(签字盖章纸质版

时间要求

510日上午12:00之前,提交应届生的学院毕业终审材料(附件2-3)、辅修学生材料(附件6)、往届生的毕业和学位申请材料(附件7-8),仍有修读课程但未获得学分的学生请先放入未达到毕业要求学生名单。

5月22日前各学院提交应届毕业生毕业和学位复核材料(附件2-5。请按照提交要求准备上述各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电子版发送jiaoxueke2010@126.com,纸质版提教学科一办221室。联系人:戎老师,吴老师,电话:87657599。


附件:

1.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审核操作步骤说明

2.2023届满足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学生名单

3.2023届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名单

4.2023届能够毕业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学生名单

5.2023届普通本科毕业及学位授予情况统计表

6.河北经贸大学辅修提交材料

7.河北经贸大学核发毕业证审批表

8.河北经贸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教务处

202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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