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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3级、2014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籍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5-09-10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实行辅修专业制度的意见》,学校于本学期组织2013级、2014级本科生辅修专业修读申请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辅修专业修读申请时间为99914。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于99日(第一周周三)起在本学院报名,填写《河北经贸大学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于914日(第二周周一)前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一式二份)报教务处学籍科,同时提交电子版。教务处根据生源情况确定独立开班的专业,并于915日在教务处主页公布。未能独立开班的专业,学生可在该专业所属学院指导下跟班选课学习。

2.被批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于914第二周周一)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注册,确认修读课程,逾期不注册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学生根据签字确认后的《河北经贸大学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上网选课,自己上网无法选修的请于916日到教务科(第一办公楼324)选课。学生上网选课后,学分费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3.学校所设本科专业原则上都可作为辅修专业。辅修专业不单独制订教学计划,一般为各专业的专业主干课,学分要求见教学一览有关规定。

4.学生因故不能继续修读辅修专业时,应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到教务处办理停修手续。

 

附件:辅修专业修读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9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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