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8号),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鉴定。请计划今年下半年申请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于12月18日下午5点前向教务处高教研究室(一办215室)提交下列结项材料一式3份。包括:
1.《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请在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部分自行下载);
2. 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3. 项目研究成果原件(1份)和复印件。成果要与申报项目有关。
特别说明: 以研究报告结题的必须提供该项目的应用证明,不提供的将不予受理。
课题负责人需同时提交结项报告书和项目研究报告的电子版至gjsh87326042@163.com。联系电话:87326042。
教务处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