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13〕8号),学校将组织专家统一对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项鉴定。请计划今年上半年申请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于5月27日下午4点前向教务处高教研究室(一办215室)提交下列结项材料(一式三份)。
1.《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请在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部分自行下载);
2.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
3.项目研究成果原件(1份)和复印件。成果内容要与申报项目有关,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特别说明: 以研究报告结题的必须提供该项目的应用证明,不提供的将不予受理。
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交结项报告书和项目研究报告的电子版至gjsh87326042@163.com。联系电话:87326042。
教务处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