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教学检查制度》(校教字【2016】65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期末考试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月3日(第19周周二)至2017年1月20日(第21周周五)
二、检查内容
1.考试准备工作:包括期末考试安排、试题命题、试卷准备、监考安排以及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等情况。
2.考场组织工作:监考教师到岗情况、考场秩序、考风考纪等情况。
3.试卷评阅和成绩登统工作:教师试卷评阅、平时成绩评定、期末成绩登统、试卷分析、试卷整理装订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
1.教学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期末考试工作安排,按照期末考试工作专项检查内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校级检查
学校采取抽查和系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针对考场考试情况,采取学校巡视、学院巡视、远程网络视频巡视相结合的方式,对每个考场进行检查。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电话87326015、87655654。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联系电话87655875。
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