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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通知
来源:高教研究室 发布日期:2017-01-06 点击量:

各学院(部、中心):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已开始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课题申请者要仔细阅读《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以下简称申报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与资格、《课题指南》等相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课题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本年度只设重大(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

3.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31日之后出生)。

4.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18万元,青年基金课题为18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

5.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6.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7.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8.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9.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申报办法(见附件)。

二、报送材料要求

1.课题评审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报材料包括:

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

2)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5份;

《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原件”字样,以便识别。

3)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报数据汇总表。

3.课题申请人于2017220日下午4点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一办212室),电子版发送至gjsh87326042@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杨月君  87326042(办)15176897578(手机)。

附件: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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