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河北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及《河北经贸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项数量及程序
遵循校、院二级管理原则,学校统筹设立2017年度校级大创项目150项,按照各学院的在校生人数以及上一年度大创项目立项情况,将项目名额分配至各学院(见附件1)。各学院要积极组织院级项目并择优限额推荐校级项目,学校立项备案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二、 项目经费及立项要求
1.校级项目经费:每个项目支持经费3000元。
2.每个项目团队人数3—5人,项目负责人1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大四学生)。每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兼报其他项目,有未结题项目者不能参加此次申报。
3.每个项目可配备指导教师1—2人,每名教师最多指导两个项目。近两年指导项目结题验收不通过的教师,本次不允许担任指导老师。
4.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要按时完成结项。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5.凡获得学校立项支持的项目须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把参加大赛作为项目结题条件之一。
三、 立项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人填写《河北经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各学院填写《河北经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于4月7日前《申报书》和《信息表》并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彭辉 电话:87656716 。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附件
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