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校教字〔2017〕11号),学校将对上半年申请结项的项目(含确认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申请结项的校级教研项目,按原规定结项条件结项的,执行原管理办法;按新规定结项条件结项的,执行新管理办法。
2013年立项的教研项目,研究期限已满,本次务必参加结项,预期未完成结项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申请结项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1,一式3份);
2.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6000字);
3.项目研究成果原件(1份)和复印件。
二、确认项目
申请确认项目的教研论文,需填写《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确认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2,一式3份),提交成果原件1份和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时间
于5月31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一办212室),电子版发送至gjsh87326042@163.com。
联系电话:87326042。
附件: 1.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2. 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确认项目结项申请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