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校教字〔2017〕11号),学校将对下半年申请结项项目(含确认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2017年之前立项的校级研究项目,按原规定结项条件完成结项的,按原管理办法执行;按新规定结项条件结项的,按新管理办法执行。2017年立项的项目,执行新管理办法。
申请结项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1,一式6份)
2.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6000字,1份)
3.项目研究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确认项目
申请确认项目的教研论文,需填写《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确认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2,一式6份),提交成果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提交材料时间
于11月30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一办212室),电子版发送至jmgjyj@126.com。
联系人:李阳 电话:87326042
附件: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确认项目结项申请表
教务处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