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工作将于2018年3月10日至11日进行,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学生,并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所提供的考试科目为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所开设的课程(网络视频课、实践教学环节中无法组织补缓考的课程除外)。
二、考试资格
1、上学期修读课程的成绩未达到60分的、按照学校规定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可参加考试。
2、旷课、缺实验、缺考、违纪、作弊及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均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考试安排
1、开放选修课、视听说类课程、会话类课程、以论文(设计)等形式结课考核的课程的补缓考工作由归口教学单位负责安排,报教务处备案,须于3月11日前完成。其他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并提前公布。
2、各单位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3、学生可登陆教务系统查询课程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若查询到的考试课程与其实际补缓考课程不符,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未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阅卷和成绩登统
所有考试科目须在3月13日前完成阅卷和成绩登统工作,确保参加补缓考的学生能及时选课。
五、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教学考务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33号)。
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电话87655665、87326015。
教务处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