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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科 发布日期:2018-01-19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工作将于2018310日至11日进行,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学生,并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所提供的考试科目为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所开设的课程(网络视频课、实践教学环节中无法组织补缓考的课程除外)。

二、考试资格

1、上学期修读课程的成绩未达到60分的、按照学校规定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可参加考试。

2、旷课、缺实验、缺考、违纪、作弊及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均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考试安排

1、开放选修课、视听说类课程、会话类课程、以论文(设计)等形式结课考核的课程的补缓考工作由归口教学单位负责安排,报教务处备案,须于311日前完成。其他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并提前公布。

2、各单位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3、学生可登陆教务系统查询课程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若查询到的考试课程与其实际补缓考课程不符,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未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阅卷和成绩登统

所有考试科目须在313日前完成阅卷和成绩登统工作,确保参加补缓考的学生能及时选课。

五、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教学考务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33号)。

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电话8765566587326015

 

教务处

20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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