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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北经贸大学关于组织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启动“创新创业大赛训练营”的通知
来源:实践教学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8-04-11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四届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冀教高函〔201814号)及《河北经贸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校教字20178)等文件,学校将组织开展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启动2018年河北经贸大学创新创业大赛训练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联网+”大赛

1. 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2. 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要求和条件见附件1

全体在校生及毕业五年以内的校友均可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可以跨学校跨学院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学校支持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原则上必须参赛;教师科研项目吸纳学生团队转化为的创新创业项目;往届参加“互联网+”大赛未获国家奖励的项目;学生自主创新项目;校友创业项目等。

3. 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4-5月)。49--530日,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报名,各学院报名总项目数应不少于60项(以网上报名成功为准)。报名结束后,各学院将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530日前交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学院初赛(5-65日)。66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初赛,择优遴选20%参加校级复赛,将推荐项目按名次排序编号后交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附件3)。

3)学校复赛(6月上旬)。61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主要包括现场项目展示及答辩、投资人面谈两个环节。现场项目展示及答辩得分占比70%,项目展示5分钟,答辩5分钟,共计10分钟;投资人面谈环节得分占比30%,时间不超过10分钟。每组根据参赛项目前两环节得分相加所得的总分排序确定获奖奖项。

4)省赛集训。620-715日,对晋级省赛的参赛团队进入集训,并参加省赛。

4.奖项设置

学校复赛设置金奖30项、银奖60项、铜奖90项,并组织评选校级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创新创业大赛训练营

1. 入营条件

入营项目应为高质量高水平实用性强的优秀大学生创新项目、创业项目或实践项目等,每个项目成员不少于3人,要求配备精干指导教师对项目进行后期的培训和提升。

2. 报名时间

各学院择优推荐不多于3个特色项目进入大赛训练营,于416将入营项目汇总表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附件4)。

3. 入营培训

培训时间4-6月,训练营地点为经济管理实验中心。423日大赛训练营正式开班,对每个入营项目从项目创意、项目内容、商业模式、PPT制作、答辩技巧等各环节进行全面培训。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互联网+”大赛和大赛训练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张红娜

联系电话:87656716

邮箱:3365923240@qq.com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人:贾鹏、赵丽丽

联系电话:8766533387655651

邮箱:jygzczdk@163.com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

附件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四届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冀教高函〔2018〕14号)

附件3.2018年河北经贸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参赛项目汇总表

附件4.2018年河北经贸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表

附件5.2018年河北经贸大学创新创业大赛训练营项目推荐表

河北经贸大学

2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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