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认真核对教学任务。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指导性教学计划”核对教学任务。如有问题,及时联系教务科。
2.合理安排任课教师。全部课程实行挂牌选课,原则上一经排定不得调换。各单位要充分考虑所排教师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拟外出学习进修、修读学位、出国、休产假的教师不得安排上课。
3.严格执行兼课规定。各单位要认真审核行政人员上课情况,严格执行“行政人员兼课每学年不得超过68课时”的规定。
二、合班规则
1.教学班容量控制
原则上不超过200人,开课单位可根据教学条件、学生选课等情况确定。
2.班级组成
合班要遵循专业一致性和班级连续性原则。涉及单个专业的课程,按行政班顺序合班。涉及多个专业的课程,以专业为单位按行政班顺序合班,如有剩余,则进行专业混合合班,每个教学班涉及的专业数量不超过3个。
3.层次区分
教学任务书中的班级均采用简称形式,其中“J”表示专接本,“G”表示高职本科,“H”表示中外合作办学。由于教学大纲存在差异,不得安排高职本科与普通本科学生合班上课,不得安排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与其他学生合班上课。
三、其它事项
1.在落实多个专业方向的课程任务时,须核对学生人数。
2.应在教室类型一栏中注明对教室的要求。
3.有实验学时的课程应注明是否和理论学时一起上,如否,应注明所需的实验室类型。对于理论学时合班上课、实验学时单班上课的课程,应在备注中标明。
4.不足17学时的实验(上机)课和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应在备注中注明学时分配要求,各单位录入任务时进行相应数据维护。
5.对于确需调整上课起止周次的课程,由课程归口单位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6.关于教材,课程凡是有“马工程”重点教材的,应把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征订使用。其它课程应征订“优统重”教材,使用自编教材的需遵循《河北经贸大学自编教材管理办法》。各单位录入教学任务时,务必按照任务流程录入教材信息,否则会影响征订。
四、时间安排
1.落实后的纸质版教学任务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教学单位留存,另一份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1日(第十三周周五)下午5:00前报教务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hbjmjwk@126.com。
2.各单位须在6月5日(第十四周周二)下午5:00前完成录入工作。
3.各单位还须填写《教材选用情况登记表》(见附表,经管学院的课程单独填报),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于6月1日(第十三周周五)前报教材科。
教务处
2018年5月23日
附表: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情况
课程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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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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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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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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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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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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