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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12月份申请毕业及学位授予的通知
来源:教学科 发布日期:2018-11-05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近期开展201812月份本科生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审核。各学院负责组织落实本学院符合条件学生的本科毕业和学士学位、双学位授予申请和审核工作。双学位专业归口学院负责组织落实归口专业的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

2.提交材料。各学院应于1122日前完成对本次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将申请材料汇总,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教学科(一办221室),逾期不再办理。材料要求如下:

1)申请核发毕业证材料。《河北经贸大学核发毕业证审批表》一份,《毕业生登记表》两份,《成绩单》两份,小二寸蓝底照片两张(新华社统一拍摄,背后注明姓名)。

2)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材料。《河北经贸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一份,《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毕业生学位评定书》两份,小二寸蓝底照片两张(新华社统一拍摄,背后注明姓名),单独申请学位证的需提交两份《成绩单》。

3)申请双学位材料。《河北经贸大学双学位申请表》一份,《河北经贸大学双学位成绩单》一份,《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毕业生学位评定书》两份,小二寸蓝底照片一张(背后注明姓名)。

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校学位办复审,经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核发毕业证审批表

2.河北经贸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3.河北经贸大学双学位申请表

4.河北经贸大学双学位成绩单

教务处        

20181030

文件及附件下载:关于2018年12月份申请毕业及学位授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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