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
各部门及相关人员:
根据我校财务管理要求,各项教学项目经费均为年度预算经费,需当年执行完成,年底未执行完成,结余资金财务处将予以收回。
请相关部门及人员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果。
教务处
2019年4月1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助教岗位及助教学生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置顶]关于2019年上半年组织本科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的通知
Copyright © 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河北经贸大学北三教C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