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实践教学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9-06-13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校教字20158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习工作,规范实习管理,确保2019年本科生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

各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带队教师遴选、实习形式与方式确定、实习单位审核,加强实习过程检查与监控管理,组织落实2018级学生的认知实习、2017级学生的专业调研和2016级学生的专业实习工作。

1.2018级学生的社会认知实习,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利用暑期完成,实习成绩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考核评定。

2.2017级学生的专业调研,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自行安排,成绩由所在学院负责考核评定。

3.2016级学生的专业实习,由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自行安排,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考核评定。

4.学校继续组织在校生到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集中实习,具体实施工作由金融学院负责(实习通知见附件1,报名表见附件2)。

二、实习的形式与要求

1.实习形式。在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和不影响实习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学校鼓励各学院、专业根据自身实际,创新实习模式,丰富实习教学内容。原则上要充分发挥好实习基地作用,安排学生到实习基地或协议单位集中实习。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散实习、校内实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实习。

2.实习要求。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实习计划,加强实习组织管理,合理安排实习形式,科学确定实习单位,强化过程管理与监控,做好实习安全管理,确保实习质量。实习结束后,学院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撰写实习总结报告。

三、实习材料存档

1.各学院于628日前,将《2019年实习工作计划》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2.各学院于1031日前,通过教务系统完成实习成绩提交,并将成绩纸质版一式两份交教务处教务科存档。

3.各学院 1131日前将《实习工作总结》纸质版、电子文档和新签订《实习基地协议书》复印件、PDF格式扫描件各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附件:

1.      关于组织在校学生到工商银行参加暑期实习活动的通知.doc

2.      河北经贸大学暑期工商银行实习人员信息采集表.xls


教务处

 201965


Copyright © 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河北经贸大学北三教C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