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教师工作量的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要求,填报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工作量。
2.网上填报路径:教务处首页→应用系统→工作量录入,登录“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工作量管理系统”填报(建议使用IE8.0及以上浏览器)。
3.录入审核流程:个人录入(系统自动导入个人课表)→系(教研室)主任审核→教学秘书审核→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审核。未完成审核流程的教师工作量表将无法打印。
4.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填报,并于2019年9月13日前完成。逾期未填报的,不再进行补报。
5.请各教学单位于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教师工作量审核工作。
教务处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