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2019级“人工智能法学”实验班和“金融科技”实验班遴选报名通知
教便字〔2019〕34号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要求,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法学、金融学专业实验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决定在2019级举办“人工智能法学”实验班和“金融科技”实验班。现将有关遴选事项说明如下:
一、实验班的设置
在法学专业开设“人工智能法学”实验班;在金融学专业开设“金融科技”实验班。每个实验班学生人数一般控制在40人左右,少于25人不开班。
二、实验班的遴选
1.遴选范围和原则
实验班实行校内二次选拔组班制,生源对象为当年新入学的大一学生(中美合作办学、艺术类、对口招生等特殊批次录取的学生除外)。组班选拔按照“自愿、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
2.报名条件
每名学生只允许选择一个实验班进行申报。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度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自主学习能力强;
(2)对金融学、法学专业抱有浓厚兴趣;
(3)高考英语、数学成绩均不低于110分。
上述成绩以卷面满分150分为标准。部分省市卷面满分若不为150分,则按相应比例折算。
3.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9月10日—9月17日,每名学生只能选择申请一个实验班,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实验班报名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实验班所在学院。
报名“人工智能法学”实验班交至法学院,第一办公楼124房间,联系人宋老师,电话87655756;
报名“金融科技”实验班交至金融学院,第三办公楼340房间,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7326077。
(2)学院审核。实验班所在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每个实验班按照报名学生数学和英语高考成绩平均分由高到低前100名确定笔试名单,并于9月18日公布。
(3)笔试。笔试科目为数学,拟于2019年9月18日(周三)晚上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实验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前60名确定面试名单,并于9月19日(周四)公布。
(4)面试。面试于2019年9月19日(周四)晚上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知识结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以及个性品质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学生,需提前15分钟持本人身份证和校园卡进入考场,逾期不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遴选资格。
(5)公示。9月20日公布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6)后续事项。录取到人工智能法学实验班的学生学籍转入2019级法学专业,录取到金融科技实验班的学生学籍转入2019级金融学专业,并按专业学费差额补缴学费。
四、遴选监督机制
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本次遴选工作,监督电话:87655890 李老师。
五、注意事项
有关遴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拟录用结果等情况均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通知或公示,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
河北经贸大学新财经人才培养实验班报名表
河北经贸大学2019级“金融科技”实验班招生简章
河北经贸大学2019级“人工智能法学”实验班招生简章
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 法学院 金融学院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