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便〔2020〕24号
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各类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校教字〔2017〕11号),现将2020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结项范围
2018年(含)之前立项的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项条件
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研究成果实践应用与检验制度。其中,理论性项目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时间一般应在半年以上;实践性项目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时间一般应在一年以上。项目研究成果实际应用时间的计算,理论性项目从该成果合法发表或在合法的学术组织正式采用、交流之日起算;实践性项目从研究成果被院系、学校、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政府机关或其它学术组织正式采用、交流之日算起。
(三)结项材料
1.纸质材料
(1)《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结题申请书》(一式3份,附件1-2);
(2)《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一式3份,附件1-3);
(3)结项报告书(装订成册,一式3份);
(4)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
(5)汇总表(盖章,附件1-4)。
2.电子版材料
(1)结题申请书word版;
(2)结项鉴定表word版;
(3)结项报告书word版;
(4)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扫描合成一个pdf文档;
(5)汇总表word版。
二、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
(一)结项范围
2020年之前立项的校级研究项目需全部申请结项,不能结项的项目可提出延期申请,填写《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1),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021年5月,超过延期结项时间仍不能结项的项目,给予撤项处理,终止经费支持。
(二)结项要求
2017年之前立项的校级研究项目,按原规定结项条件完成结项的,按原管理办法执行;2017年及之后立项的项目,执行新管理办法。
(三)结项材料
1.纸质材料
(1)《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一式3份,附件2-2);
(2)项目研究报告(一式1份),报告不少于6000字,格式参照我校系统发文格式要求,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①项目总体目标;
②主要的改革措施及具体实施情况;
③理论水平、实践效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④项目的特色及创新情况;
⑤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方向。
(3)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需将相关材料按照顺序编辑合成一个文档,其中成果为论文的需扫描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封底,成果为著作的需扫描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同时提供著作电子版内容简介;
(4)申请确认项目的教研论文,提交《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确认项目结项申请表》(一式3份,附件2-3),并提供成果复印件;
(5)汇总表(盖章,附件2-4)。
2.电子版材料
(1)结项报告书word版;
(2)项目研究报告word版;
(3)项目研究成果pdf版,具体要求同纸质版材料;
(4)申请确认项目的教研论文,提交《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确认项目结项申请表》word版,并将成果原件编辑合成一个pdf文档;
(5)汇总表word版。
三、材料提交时间
各课题负责人请于11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一办219室),电子版发送至jmgjyj@126.com,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应按要求规范填写和提交,各教学单位加强初审,因材料不规范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行承担,评审通过的项目,教务处统一办理学校签章。
联系人:梁倩 电话:87326042
附件:1-1.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1-2.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结题申请书
1-3.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
1-4.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汇总表
2-1.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2-2.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2-3.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确认项目结项申请表
2-4.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