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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18 点击量:

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经贸教202026号),为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大创项目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教学单位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自由申报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大创项目,做好项目评审,限额推荐至学校(各单位申报数额见附件1)学校进行复核评审,确定校级大创项目和推荐省级和国家级大创项目。

二、立项要求  

1.大创项目申报主要面向大一、大二、大三在校生,大四学生因临近毕业不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大创项目实行团队制,每个项目团队人数原则上3-5名,项目负责人1。每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有未结题项目参加次申报。

3.每个项目可配备指导教师1-2名。每位教师指导的在研大创项目不超过2项;被终止项目的指导教师,1年内不允许再指导项目。

4.凡获得学校立项支持的项目须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把参加大赛作为项目结题条件之一。

三、项目类型

1. 国家级大创项目

资助经费1万元。

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

研究期限:两年,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前完成

立项后须严格按照结项要求完成项目结项验收。

2. 省级大创项目

资助经费0.4万元。

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

研究期限:两年,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前完成

立项后须严格按照结项要求完成项目结项验收。

3. 校级大创项目

资助经费0.2万元。

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

研究期限:一年,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前完成

立项后须严格按照结项要求完成项目结项验收。

四、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由学校专项经费列支,按照各级别大创项目立项数额将经费统一划拨至项目所在单位,由项目单位统筹管理,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果。

五、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2020年1213日前,将《申报书》(附件3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附件1-4

 

 

                                                                        教务处       

20201117

 

  • 附件【附件1-4.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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