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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北经贸大学关于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结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7-02 点击量:

各单位: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规定,2019年(含)之前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期限已满,应予以撤项。考虑到教师教研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给予此类项目适当延期期限,请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在延期期限内完成项目的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延期项目范围:2019年(含)之前立项,至今尚未结项的项目,具体名单将下发各学院负责人。

2.延期结项的时间要求:请于202111月或20226月结项,具体时间关注教务处每学期末发布的校级教研项目结项验收通知。

3.延期结项要求:按项目立项时的《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结项要求执行。

4.到期未结项处理:20226月仍未完成结项的,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将进行撤项处理,3年内不允许申报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教务处     

20217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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