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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北经贸大学2021级“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报名遴选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8-23 点击量:

河北经贸大学2021级“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报名遴选通知

(教便字〔202126号)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2021级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在2021级普通本科专业继续开设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现将报名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计划

1.遴选范围

全校2021级全日制本科新生(中美合作办学、艺术类、对口招生、ISEC等特殊批次录取的学生除外)。

2.遴选计划

实验班名称

所在学院

组班人数

说明

人工智能法学

法学院

80

实验班院内遴选人数不低于48人,院外遴选不高于32

金融科技

金融学院

80

数字经济

商学院

80

数字财会

会计学院

80

智慧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80

二、报名条件               

   实验班名称

报名条件

说明

 人工智能法学

1.高考数学不低于105分、英语不低于110分的同学可根据学习兴趣和专长自愿报名实验班。

2.实验班所在学院学生报名本学院实验班不受成绩限制,自愿报名。

3.只允许选择一个实验班进行申报(重复报班者取消报名资格)。

1.学院秉持客观公正原则,择优遴选。

2.部分省市高考卷面满分若不为150分,则按相应比例折算。

金融科技

数字经济

数字财会

智慧工商管理

三、遴选流程

1.学生报名。8238008241700,登录https://tea.webvpn.hueb.edu.cn/?toidx=TestClassX(21级实验班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咨询电话见招生简章(附件2)。

2.学院遴选。实验班所在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按照1:1.25比例确定面试名单,825日下午18:00前公布,并负责通知学生;面试采取线上面试形式,由相关学院组织实施,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829日下午18:00前报教务处。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遴选资格。

3.学校公示。教务处汇总实验班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公布实验班最终录取名单。

四、其他事项

1.监督举报电话:87655017,联系人:邱老师。

2.参加报名的同学,均需加入实验班招生简介(见附件2)中提供的QQ群,并及时关注有关通知。

3.经选拔进入实验班发生专业变更的学生,不再允许转专业。


附件:

1.2021级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管理办法

2.2021级各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招生简章

3.新财经试验班报名系统说明

                                       教务处

                                       20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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