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2021级“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报名遴选通知
(教便字〔2021〕26号)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2021级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在2021级普通本科专业继续开设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现将报名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计划
1.遴选范围
全校2021级全日制本科新生(中美合作办学、艺术类、对口招生、ISEC等特殊批次录取的学生除外)。
2.遴选计划
实验班名称 |
所在学院 |
组班人数 |
说明 |
人工智能法学 |
法学院 |
80人 |
实验班院内遴选人数不低于48人,院外遴选不高于32人 |
金融科技 |
金融学院 |
80人 |
数字经济 |
商学院 |
80人 |
数字财会 |
会计学院 |
80人 |
智慧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学院 |
80人 |
二、报名条件
实验班名称 |
报名条件 |
说明 |
人工智能法学 |
1.高考数学不低于105分、英语不低于110分的同学可根据学习兴趣和专长自愿报名实验班。 2.实验班所在学院学生报名本学院实验班不受成绩限制,自愿报名。 3.只允许选择一个实验班进行申报(重复报班者取消报名资格)。 |
1.学院秉持客观公正原则,择优遴选。 2.部分省市高考卷面满分若不为150分,则按相应比例折算。 |
金融科技 |
数字经济 |
数字财会 |
智慧工商管理 |
三、遴选流程
1.学生报名。8月23日8:00—8月24日17:00,登录https://tea.webvpn.hueb.edu.cn/?toidx=TestClassX(21级实验班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咨询电话见招生简章(附件2)。
2.学院遴选。实验班所在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按照1:1.25比例确定面试名单,8月25日下午18:00前公布,并负责通知学生;面试采取线上面试形式,由相关学院组织实施,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8月29日下午18:00前报教务处。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遴选资格。
3.学校公示。教务处汇总实验班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公布实验班最终录取名单。
四、其他事项
1.监督举报电话:87655017,联系人:邱老师。
2.参加报名的同学,均需加入实验班招生简介(见附件2)中提供的QQ群,并及时关注有关通知。
3.经选拔进入实验班发生专业变更的学生,不再允许转专业。
附件:
1.2021级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管理办法
2.2021级各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招生简章
3.新财经试验班报名系统说明
教务处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