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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遴选推荐国家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的通知》(冀教高处函〔2021〕12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国家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评选。经学院申报和学校评审,推荐金融专业虚拟教研室参评国家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8月24日至8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8月26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87655665。
教务处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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