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经贸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经贸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冀经贸教〔2020〕59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学校推免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开展推免工作。
二、名额分配
本年度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推免生总名额为75个,学校按照《河北经贸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将具体推免名额分配到各学院,详见附件1。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校、院二级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
1.成立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学院、科研处、校团委、校纪委办(监察处)、法制办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统筹领导全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推免工作。
2.成立院级推免工作小组。各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7-9人院级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小组,成员由副书记、副院长、辅导员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生遴选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组织落实本学院的推免工作。
(二)推荐程序
1.学院按照本工作方案制定各自学院研究生推免生遴选的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研究生学院负责将本工作方案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政策审核。
2.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等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河北经贸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审批表》和《河北经贸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承诺书》,并提交获奖证书、论文等相关佐证材料至学院,学院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3.学院负责推免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学习成绩排序及综合测评等工作,并按照分配名额确定学院推免生资格名单,公示(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备案方案进行推荐,宁缺毋滥。
4.教务处汇总上述材料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党委审定,确定全校推免生资格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5.研究生学院负责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我校推免生相关数据。
6.各学院督促本学院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等阶段的相关工作。
四、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8月25日(周三) |
开学初,教务秘书会,推免工作预安排 |
9月7日(周二) |
确定推免方案,并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并组织实施 |
9月8日(周三) |
各学院按分配名额确定推免资格名单,并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
9月10日(周五)16:00前 |
各学院将推免资格名单和各类材料(含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评选办法及推选过程)报学校教务处 |
9月11日(周六) |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推免生资格名单 |
9月13日(周一) |
学校党委审定推免生资格名单后,在校园网公示 |
9月25日(周六) |
在“推免服务系统”上传推免生数据 |
五、材料要求
学院需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学院2022年推免生资格名单》(附件2),一式一份,签字、盖章。
《河北经贸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审批表》(附件3)、《河北经贸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承诺书》(附件4),上述两份文件按要求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纸质版材料按要求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iaoxueke2010@126.com。
教务处推免工作联系人:戎老师 联系电话:87657599。
附件:
1.2022年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2.学院2022年推免生资格名单
3.河北经贸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审批表
4.河北经贸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承诺书
5.河北经贸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教务处 研究生学院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