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经贸教〔2020〕26号),学校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2021年下半年结项验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结项项目范围
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大创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学校负责对各教学单位验收情况进行审核,并对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2020年度立项未结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必须于本次完成结项验收,否则将被终止(项目名单见附件1)。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满足结项条件的可于本次结项(项目名单见附件2),验收评审标准参照附件3。
二、结项材料要求
1. 结项报告。项目组撰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附件4),不少于5000字。纸质版必须由专家组填写“单位评审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以“项目名称+结项报告”命名。
2. 成果材料。如:论文、专利、获奖证书、软件和数据库(提供源代码纸质的材料)、答辩PPT等,纸质版附于结项报告后。电子版以“项目名称+成果材料”命名。
三、结项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11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结项验收材料及《2021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一办220)。
注:各教学单位提交材料必须信息正确、命名规范,提交电子版以“单位+2021下半年大创项目结项材料”命名。
附件:
1. 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项名单
2. 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指标体系和结项要求
4.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5. 2021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