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12月份本科生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10 点击量:

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便字〔202146


关于开展202112月份本科生毕业及

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冀经贸学科〔202113号)要求及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近期开展202112月份本科生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审核。各学院负责组织落实本学院符合条件学生的本科毕业和学士学位、双学位授予申请和审核工作。双学位专业归口学院负责组织落实归口专业的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

二、提交材料。各学院应于1122日前完成对本次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初审,将申请材料汇总,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教学科(一办221室),逾期不再办理。材料要求如下:

(一)学生申请核发毕业证材料。《结业证》,《河北经贸大学核发毕业证审批表》一份,《毕业生登记表》两份,《成绩单》两份,小二寸蓝底照片两张(与学信网电子图像一致,背后注明班级、学号、姓名)。

(二)学生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材料。《河北经贸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一份,《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毕业生学位评定书》两份,小二寸蓝底照片两张(与学信网电子图像一致,背后注明班级、学号、姓名),单独申请学位证的需提交两份《成绩单》。

(三)学生申请双学位材料。《河北经贸大学双学位申请表》一份,《河北经贸大学双学位成绩单》一份,《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毕业生学位评定书》两份,小二寸蓝底照片一张(背后注明班级、学号、姓名)。

教务处汇总复核无误后,按相关流程报学校批准。

附件:

1.河北经贸大学核发毕业证审批表

2.河北经贸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3.河北经贸大学双学位申请表

4.河北经贸大学双学位成绩单

                                                     教务处

2021114

 

Copyright © 河北经贸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河北经贸大学北三教C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