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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2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26 点击量:

关于组织2022年上半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教便字〔2022〕1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经贸教〔2020〕26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河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26号),学校组织2022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形式

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大创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2021年度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满足结题条件的可于本次结题。项目名单见附件1,验收评审标准参照附件2。

学校负责对各教学单位验收情况进行审核,并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

二、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项目组撰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不少于5000字,结题报告的全文总相似比(复制比)将作为结题的重要参考纸质版必须由专家组填写“单位评审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以“项目名称+结题报告”命名。

2.成果材料。如:论文、专利、获奖证书、软件和数据库(提供源代码纸质的材料)、答辩PPT等,附于结题报告后。电子版以“项目名称+成果材料”命名。

三、材料提交

各单位务必于2022年5月6日前学院(中心)为单位将结题验收材料和《2022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注:各教学单位提交材料必须信息正确、命名规范,提交电子版以“单位+2022上半年大创项目结题材料”命名。

附件:

1. 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要求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4. 2022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5日  

 

  • 附件【附件1-4.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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