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教便〔2022〕37号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17号)要求,我校开展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报,确定专人负责,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高质量完成信息数据统计工作。
二、报送范围
各单位实验室和实验中心。
三、报送内容
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需各单位填报4个基表,详见附件1,报表说明见附件2。数据统计时间区间为2021年9月1日到2022年8月31日。
四、报送方式
各单位实验室和实验中心审核数据无误后,将《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基表4-7)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于2022年9月20日前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
五、注意事项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见附件1)。
联系人:李晓丽,电话:87656716
邮箱:283197772@qq.com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3.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
教务处
2022年9月1日